我的一个校友,有次开着教练车和华人师傅共同出门,拐弯的时候,老师还在鼓励说,不要怕,直接冲过去就行了!两个人并没有看到一辆高速而来的豪华轿车!老师也没有考虑到初学者略微颤抖的腿。
校友正在犹豫之间,他又想踩刹车,又想冲过去,思量之间,对方快速来到跟前,着急之下把油门当作刹车,结果不偏不倚卡在了当中,当场撞在了一起,车头俱毁。
幸运的是没人受伤,校友吓得小脸煞白,反应很快的老师第一件事情是让肇事者赶紧溜掉,只有把责任全揽在自己头上,才能获得汽车保险的赔偿。当天可怜的校友足足走了三个小时,才回到住地。
这样的教训告诉我们,虽然在美国开车人非常守规矩,也不能因此放松警惕,越是大意越容易惹火上身。
蹩脚车技招来交通警察
开车?不开车?这个哈姆雷特似的问题是在美国生存的法则。
那个时候对驾驶的危险性还没有任何的概念,同行虽然手拿着五年的驾照,实际驾驶经验却全无——这却不能阻止他们四处租车。有一次去旧金山,那里的地形貌似重庆,高低起伏,上坡的时候有点陡,同行也不知道拉上手刹,汽车顺着小坡滑将下来,足足滑了十几米,所幸的是后面没有车,却也足够让人魂飞几米。
此后类似拐弯不减速、车速时快时慢之类的大忌时刻在同行身上出现,还有一次和交警叔叔打上了交道。
有天开了很久的车,全都是同行一个人驾驶,也许由于疲惫,或其它因素,上高速之后,他的双眼渐渐模糊,尤其当发现后面有辆警车之后,他没有任何道理地吓得全身哆嗦。恰好前面有个收费站,收费的黑人还开着玩笑说:“离这些警察远些,他们最会乱找麻烦了!”这样的玩笑更是刺激了同行,出收费站以后,他越开越别扭,汽车划出一道“S”形,一路走走停停。这样的举止自然引人注目,在美国常常有嗑药的人群处于昏迷之中———简直是典型的危险驾驶现例!再者高速公路也有最低时速的限制,哥们儿简直就撞在枪口上了!
终于,忍无可忍的警车晃起大灯,喇叭里面传出含糊不清的话,像是立体声从车的后部包围上来,大概是让车靠在一边检查。
我们全都缩在车里,同行声音发颤:你们别动,他们有枪,可不能让他们误会了!于是他停车靠边,把双手举过头顶,慢慢地走到后面的车边去。
那幅画面映在我们脑海,在后来的许多日子久久不散……而那样的阴影,竟让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敢碰车,任凭人们天花乱坠地表达,在美国驾驶是件多么轻松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