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票日期为准 1.6L及以下减收购置税解读
2015-09-30 16:15:28
作者:林锡希
【太平洋汽车网 用车频道】昨天(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可是大大的福利,消息一出来,很多网友都提出了一系列的疑问,下面编辑就根据最新公布的官方文件一一来为网友们解读。
点击下面图片链接查看相关车型行情汇总:
● 财政部回应减征1.6L排量以下车型购置税通知
财政部文件表明,享受本次优惠政策的车型为排量在1.6L(包括1.6L)以下、座位数在9座以下(包括9座)的乘用车,包括国产和进口车型,也包括涡轮增压车型。文件全文截图如下,大家也可以点击这里查看国税局官网原文。
● 网友问题答疑(持续更新中……)
● 总结
从大家的疑问来看,不明白的地方还是“10月1号以后”这个日期是以哪个为准,有的是10月1号前订车的,但是还没提车;有的是已经提车了,但是还没交购置税。根据国税局的文件来看,这里的日期是以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只要你的开票日期在10月1号以后,无论你是否已经交了购置税,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已经交了的也可以退回来;而那些在此前这两天已经开了票的网友们就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了,大家如果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大家在评论区提出来,编辑会为大家一一解答,最后祝大家过一个快乐的国庆假期!(文:太平洋汽车网 林锡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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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通知
//www.pcauto.com.cn/news/713/7138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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