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22-06-06 21:46:25 作者:lizhu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权利,是受害方关心的问题。本文旨在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和直接财产损失。

前款规定的补偿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一次性结算。具体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

1.医药费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失去的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医生没有给出相应的意见,鉴定机构可以对误工费进行鉴定。

3.护理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医生没有给出相应的意见,鉴定机构可以对护理时间进行鉴定。

4.运输费用

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5.住院伙食补助

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受害人确实有必要去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6.营养费用

营养费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补偿

A.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人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自伤残之日起计算,计算期限为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理论上,最高法院在该解释中采用了“无劳动能力”的理论,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的无劳动能力,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损失。b .交通事故案件中支付残疾赔偿金的裁量因素

我们前面说过,在司法实践中,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按照伤残等级的100%到10%来计算的。绝对是这样算的吗?这要看伤残赔偿金支付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受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因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其伤残赔偿金。”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较高或者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较高,但伤情对其职业无影响,如娱乐场所的售票员,腿部伤残对其收入无影响,或者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较低或者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较低,但伤情对其职业影响较大。如果模特是因为面部擦伤被迫改行,那么伤残赔偿金也要适当调整,做到相对公平。

8.残疾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根据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该条明确,矫治器属于普通产品,受害人在选择矫治器时应考虑赔偿标准或参考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如果选择高科技产品成本太高,可能得不到支持。实践中很难确定器具的更换周期,医疗机构一般不会出具这样的证明,所以实践中很难把握。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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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1。损害结果的证明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出机动车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证明包括治疗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种票据等。1)人身伤害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用发票、受伤人员工资证明(含受伤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扣款证明)、护理人员工资证明(含护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扣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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