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部分人员以“雪佛兰开拓者消费者”的身份投诉车辆不能上牌一事,经我们核实,仅涉及北京亚飞汽车连锁总店有限公司(“亚飞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国家规定的上牌截止期)以后向消费者销售的由原沈阳金杯通用汽车有限公司(“金杯通用”)生产的开拓者汽车。上海通用汽车生产和销售的雪佛兰产品系列上牌不存在任何障碍。
2. 该批汽车是2002年至2003年间由金杯通用生产的。2002年11月,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工美”)自金杯通用一次性买断了该款汽车540辆,随后中工美于2003年3月将这540辆中的200辆转卖给了亚飞公司。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因为车辆停产该款汽车上牌的截止期是2007年3月1日(与亚飞公司购得该车的日期间隔近4年)。上述公告,国家主管部门对社会公众做了通报,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也曾多次向包括亚飞公司在内的全国相关销售商告知此事。据了解,除亚飞公司外,其他销售商的开拓者存货均在2005年底前基本售磬。根据亚飞公司提供的数据,其在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的四年时间里,共销售该款汽车140余辆,其中在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该批车辆不存在任何上牌障碍的期间以大约17.5万元的均价仅销售了不到10辆,但在知悉上牌期限并在该期限截止了40天后,亚飞公司却在短短20天内迅速地以21.7万元的均价将剩余的56辆汽车销售一空,从而造成了本次事件。
3. 尽管这些车辆并非上海通用生产和销售的,但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上海通用多次接待了持有亚飞公司开具的开拓者汽车销售发票的代表,说明了本公司所知晓的情况,表达了希望当事者应该冷静面对事实、分析原因,共同寻求解决方案的意见,同时已委派专员陪同相关代表一起数次赴北京与亚飞公司进行了磋商。上海通用也多次向亚飞公司和持有该公司开具的开拓者汽车发票的代表建议,如若不能信服本公司的诚意和公正,可以向国家相关机关、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通过正当的渠道和合适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也愿意和真正的消费者一起在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相关机关的指导和协调下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而不宜以极端方式来处理问题。遗憾的是这些提议一直未得积极的回应;
4.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声誉和社会和谐,上海通用已经主动将本次事件的相关情况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汇报。我们也将视事态的发展,就相关情况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和说明,以期得到社会公众舆论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对于恶意损害上海通用汽车企业和品牌形象的行为,上海通用汽车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