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型汽车2019年7月执行“国六标准”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2018年12月30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简称“《通告》”),宣布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可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通告》明确了此次实施“国六标准”的适用车型为轻型汽车,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类、M2类、N1类车辆。
早在2016年12月23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就发布了国标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珠三角区域、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国六a将会在2020年7月1日实施,国六b将会在2023年7月1日实施。目前,北京、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已经陆续出台地方执行进度表,且比国家规定时间有所提前。
部分城市提前实施“国六”时间一览 | ||
省份或者城市 | 时间 | 标准 |
海南省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轻型汽车) |
广东省(不含广州深圳)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深圳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广州 | 2019年3月1日 | 国六 |
北京 | 2020年 | 国六 |
天津 | 2019年1月1日 | 国六 |
河北 | 2019年1月1日 | 国六 |
河南 | 2019年1月1日 | 国六 |
杭州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 |
山东 | 2019年7月1日 | 国六(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等7座城市提前至2019年1月1日实施) |
据悉,“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总烃、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加严了30%-50%左右,将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空气质量。随着“国六标准”临近,各大车企也在密锣紧鼓地完善符合国六标准的产品线。
近期,发改委等七部委表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在国内停止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文:太平洋汽车网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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