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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12年的大手术 消费税新政引发消费“地震”

2006-04-03 14:40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shangfuqiang
关键词:消费税 

  政策信号明显

  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高辉清认为,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高能耗或资源型行业提高税收,比如一次性筷子;鼓励高能耗行业中低耗能产品的发展,比如汽车行业中小排量车税收降低。

  “这一政策的逻辑很简单。目前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所以政策的导向就是鼓励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同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高辉清表示,这一调整,将会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从而使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可预测的是,高耗能产业将受到抑制,从而促进新的行业如服务业的发展。另外,规模效益比较高的产业将获得好的发展,效益不好的小企业可能被淘汰,这有利于产业集群。

  高辉清认为,消费税的调整,也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富人纳税少诟病颇多。很多私营老板由于不领取工资,国家很难对之征税。这次通过对游艇等奢侈品征税,是对高收入阶层税收的一种补充,“使税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体现”。

  不过,不少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消费税调整后,政策信号十分明显,但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却还未能达到预期。

  以轿车为例,按照新税率,排量在2.0升(含)以下的车型有的税率没变,有的稍有降低,但是降低的幅度非常小,厂家因消费税调整获得的成本优势并不突出。所以,占据轿车市场70%以上的1.6升以下的轿车,其消费不会受到实质影响。

  至于奢侈品,效果也是一样。“我不会特别在意。”某地产界大腕的夫人就很直接地告诉记者,“因为有能力购买100万元一块表的人是不会介意它涨到120万的。”更何况,这次增加的税目中并没有包括对豪宅征税,所以对富人们并没有很大的影响。

  调整范围将循序渐进

  此次消费税调整,未将豪宅、高档家具、高级娱乐列入其中,不少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大缺憾。早在去年两会上,萧灼基委员就提交提案,建议对五类消费者征收消费税,首先提到的就是购买豪宅、名牌轿车和高档家具的消费者。

  对此,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提出要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强化税收的再分配作用,这一要求应当说是正确的。但他指出,这些产品和行为并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只能通过其他税种的调节来完成;目前由于征管条件和技术上的一些原因,对有些产品很难征收消费税,因为对这些产品的档次界定比较困难,征管上达不到要求。另外,他表示,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

  据专家介绍,从世界范围来看,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两种:一种是广泛课征于消费领域,既包括生活消费资料,也包括生产消费资料。另一种是选择部分消费品进行课征,通常是少数限制消费的生活消费品。我国属于后者,是与增值税配合征收的,征收范围比较窄,这次调整后征收范围依然不大。

  高辉清也认为,这次消费税调整尚未到位。他表示,这次调整只是一次阶段性调整,国家下一步应该会择机进一步调整,“对已有税目没有到位的,重新调整到位;对过去未调整的,逐步纳入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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