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燃油附加费改革苦乐不均
关键词:燃油税 |
公路建设:债务负担沉重
海南省开征燃油附加费后,不能再收取道路通行费、过桥费,社会资金投入没有回报来源,实际上就切断了社会资金投入公路建设的渠道。因此,近年来,海南省一方面公路建设成绩斐然,已成为全国公路密度最高的省份,另一方面,海南省公路建设全靠政府财政投入,使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目前,海南省已经建成环岛高速公路,按海南省有关部门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海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由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政府有关部门从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中列支,进行补偿。但政府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扣除其它开支后,却不足于偿还海南高速的投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至1997年6月应获政府补偿收入合计6.69亿元,而截至1997年6月30日,海南省交通厅欠付海南高速的补偿款及公路养护费高达4.37亿元,此后,海南省交通厅又对海南高速形成新的资金占用,目前海南交通厅拖欠海南高速的补偿款已高达近6亿元。
海南省其它道路的建设,也来源于各级财政的投入,资金不足部分,有关部门以燃油附加费收入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目前,贷款偿付的高峰期即将到来,将使海南省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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