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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裁决汽车大战 中国仍有“翻盘”机会

[2008-02-15 09:23:53]  太平洋汽车网   其他 {作者}    责任编辑: xuewei
关键词: WTO 关税 汽车 入世

  近日,美国贸易官员透露,在世贸组织即将公布的报告中,将裁定中国进口美国、加拿大和欧盟汽车部件的关税政策有违贸易原则,一旦成行,这可能将成为中国在WTO输掉的首个“官司”。记者昨日获悉,初裁结果可能于今年3月正式公布。截至记者发稿时,WTO与中方并未就此发布任何官方信息,但有关专家表示,中国此前已经对相关汽车进口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有望作为中国上诉的依据,中国在此案中也仍有“翻盘”的机会。

  中国与欧美的这场“汽车大战”旷日持久。2006年3月和4月,欧、美、加分别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向WTO起诉。他们认为,中国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变相规定了零部件“国产化的比例”。针锋相对的,中方则指出,此举是为了防止进口商避税,不存在歧视外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问题。此间,中国曾与欧、美、加在WTO总部就300多个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向专家组提交了700余页的书面陈述和书面问题答复。然而,在漫长的“拉锯战”之后,中国可能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此次,来自美方的消息称,由三名成员组成的WTO争端解决小组已经决定在所有争议点上支持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判定中国违规。“争端解决小组发现,中国的措施给予进口汽车零件的待遇低于国产汽车零件,或致使进口汽车零件比国产汽车零件交纳更多费用。”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WTO问题专家程大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此评判WTO“滥用”世贸规则为时尚早。“事实上,中国此前已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部分修改,这可能作为中国上诉的理由。”程大为表示,世贸组织争端仲裁机制一向被称为公平的竞技场,中方仍有可能通过上诉扭转局面。

  而北京WTO事务中心首席律师钟青则表示,对于可能不利的初裁结果,中方显然应该谨慎对待。“虽然WTO没有强制执行机构,但是其对等报复制度规定,如果WTO成员不履行裁决结果,获胜方将有权在同等案值的货物上对其采取报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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