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警方三维动画模拟事故
据介绍,胡斌在事发时驾驶的车牌为“浙A608Z0”的小轿车,于2008年10月22日由他人过户给陆红英(胡斌母亲)。此前,原车主对此车进行过多次改装。对“年检怎么通过”的问题,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表示,该车是2007年11月14日登记的,还没有到两年的年检期。
或有更多人涉案
对胡斌未被“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批捕,郑贤胜表示,根据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胡斌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最终构成何种罪名,将由法院依法判决。
警方播放肇事车辆当晚行车轨迹
昨天,“中国律师精英网”首席律师尹富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超速导致行人死亡,大多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多人在闹市区追逐,长时间处于超速状态,就可能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区别的关键是前者是过失、后者是故意。“当然,主观想法外人无法得知,只能通过当事人的客观表现反推。”对如何界定“追逐飙车”,他表示,追逐要看是否多人,是否你超我赶、以领先为目的。
(编者注:
危害公共安全罪
罪状: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量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
罪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量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杭州警方昨天下午公布的3车途经各路口的监控视频显示,出发时胡斌的车排在最后,到文三路教工路口时在第一位,并保持直至事故发生地。另两辆车的相对顺序也有变化。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其他车辆是徐徐通过,3辆车则“唰”地驶过,且有变线行为。
尹富强说,如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时间应向前延长,证据范围也应当扩大。只从发生死亡事故时的证据、单一肇事车辆看,不足以证明是否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多人飙车,构成该罪名,那就不仅仅是胡斌1人涉嫌犯罪。
杭州市委书记昨对话网民
对飙车等行为“零容忍”:
“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彻查”
“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是城市管理者最重要的职责。谭卓的不幸遇难,我作为市委书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昨天(15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与网友进行网上对话时表示,将依法严肃处理“5·7交通肇事案”所有责任人。
5月7日在杭州文二西路发生的飙车撞人致死案已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有网友说:“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杭州在全国人民心中的美好形象,更与‘生活品质之城’格格不入,希望能够彻查。”
网上对话时,王国平代表杭州市委、市政府向谭卓的遇难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谭卓父母、亲友表示最诚挚的慰问,并强调“市委、市政府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严防此类悲剧在杭州重演。”
他说,市委、市政府已明确要求公安、交警和有关执法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零容忍”方针,对飙车、超速等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擅自改装、变更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等装置的不法行为,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公安、交警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和车辆两大源头的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我们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彻查此事的原因,依法严肃处理所有的责任人。”王国平说,也希望媒体和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飙车、超速和非法改装等不法行为,使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及时整治、遏制飙车、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