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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
| 我认为这个国家标准的指定十分合理。肢残者同样应该拥有驾车的权利,当然我觉得,前提是应该保证本人和其他人的安全,所以希望国际在指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肢残者的情况,并针对不同类型决定具体是否可以驾驶或能驾驶什么类型的车。 |
| 反方 |
| 我并不赞同肢残者驾驶,汽车驾驶是需要身体很多部分协调的工作,肢残者由于天生因素,对于开车来说难度将更大,这将可能对自己或其它行人造成危险,所以我并不赞同让肢残者驾车。 |
| 第三方 |
| 我认为是否让残疾人驾车,应该通过相关鉴定机构鉴定其可靠性。所以我并无法就目前法律来说是否支持残疾人开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