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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肇事者逃逸从重处罚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ranee

[03-11-24 17:19] 作者:佚名


    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可争取从宽处理!广州市公安局日前正式发布相关的敦促公告,逃逸人员限期不投案自首,将从重处罚。

  近年来,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呈上升趋势。前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醒虾在会上透露,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打击各种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切实保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交通事故追逃分队,数月来辗转几省多个城市,缉捕了29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在逃人员。在此,广州市公安局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在2004年2月29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依法从重处理。

  广州市公安机关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和知情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予举报人200元-5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人依法予以保护,对包庇、窝藏在逃人员的将追究其责任。(城市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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