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数汽车厂家规定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两年/6万公里,然而李先生买了不到一年刚跑了2万公里的高尔夫竟然无法在店内做质保了,买车所在的4S店因该车未在指定4S店内完成第二次保养而告知车主已经没有质保权了。
李先生称在购买时,商家并没有提出此项质保条件,并且说明书里也没有提到,对商家的做法极为不满。律师表示,必须去4S店质保的行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案例回放
只能选指定4S店保养
李先生去年购买了高尔夫,在经过第一次免费“首保”后,并没有服务人员告知他接下来的“二保三保”都要到4S店完成。4个月后,李先生对车辆进行“二保”时去了自己朋友开的一家汽车维修店而并没有继续选择去4S店。上个月,当李先生再来到4S店做保养时却被突然告知“车辆已经没有质保了。”商家的理由是,李先生没有去规定的4S店做保养,视为自动放弃质保权。李先生表示,对于此规定并不知情。
“漏保”车主自负后果
该4S店售后服务部的付经理在接待李先生表示,“在质保期内,消费者不一定要到买车的这家4S店做保养,但一定要到使用说明书或保养手册内罗列的厂家明文规定的4S店做保养,否则我们视为‘漏保’,这意味着消费者放弃质保权。”同时,付经理不否认自家的售后人员可能并未提醒李先生要到4S店保养。但是,在李先生出示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里并没有出现“如果‘漏保’视为放弃质保权”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