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周五,我们刊发了奔腾车主的投诉(《高速行驶时车速猛降!奔腾车主性命堪忧》),网友纷纷发言。根据车主的投诉,PCauto特约律师蒋律师对此作了详细的法律分析,如下:
本法律分析据投诉人介绍而做,主要从证据的证明责任承担和诉讼上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讨论本纠纷的如何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法建议和解决之道;本律师(蒋苏华律师,北京汽车律师网、www.bjautolawyer.com)不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怀疑和评述,本分析也非此纠纷的法律指导意见,仅为个人观点,供参考、交流。
从诉讼角度来看本纠纷有两个焦点,一个是证据上的客观事实,另外一个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证据上的客观事实,在本纠纷中特指:1)车主所说的"在没踩刹、没拉手刹、车没松油门的情况下,车速突然下降和车突然静止不动" 的事实是否存在?2)究竟是什么原因产生此现象的?
毫无疑问,任何驾车人都知道,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降速或静止不动,是非常危险的,极容易导致交通事故,这也是车主去修理时,"不敢走高速,而是走国道,慢慢往回开"的原因,《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显然,该现象本身就能足以证明该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但问题在于该现象是否客观存在?车主能否予以证明?客观的说,由于该现象是动态的,具有突发性、即时性和难以保存等特点,车主很难对此进行证明;那么只能退而求其次,去证明该车存在静态的质量问题,就是去证明上述客观事实中的第2点,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争议的另外一方,汽车商所做出的检测或说明,并不能证明该车就不存在质量问题,但从法律证明责任而言,车主对此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只能视为车辆无质量问题,厂商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目前汽车质量问题存在两种法院能认可的诉讼模式,侵权法上的缺陷之诉和合同法上的瑕疵之诉;如上分析,该现象是一种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但法律又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从严格法律而言,缺陷诉讼的前提是发生事故,并产生损失,本纠纷不符合此法定条件(实际就是法律对事故的事后救济),如车主以缺陷起诉汽车生产厂家,法院很可能根本就不予受理;
简而言之,本纠纷因没有事故发生,故从法律角度而言,只能是合同诉讼,车主在证明上述两客观事实中任何一点后,可以以合理的方式(修理、换车或退车)要求合同相对方(可能是销售商、也可能是生产厂家,具体见合同)予以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纠纷最大的问题在于,车主的证明能力,或者说证明成本太高,让普通车主望而却步;就证据取得而言,可以考虑如下等方式:1)如该车有"黑匣子",则有关信息,应当都会保存下来,可以考虑从这个方面着手,成本会比较经济;2)双方协商,共同委托适当机构做鉴定;3)取得简单证据后(如现场人证等)诉至法院,在法庭程序中,申请法院做司法鉴定。
总的看法是,司法途径成本较高,还是尽可能协商解决,也可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投诉,请求调解、查处(中间可能会取得些证据),媒体自然会有一定的力量,但没有强制性,而且应当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