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发布2006年汽车投诉情况分析
据统计,2006年1月至12月底,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7件(其中自行撤诉5件,重复投诉8件,投诉对象不实3件,不予受理3件,联系不上1件,移送工商部门1件),办结366件,办结率为99.73%;不成功的12件,占投诉总量的3.27%,成功率为96.73%;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6万元。
投诉焦点分布
产品质量安全欠佳
投诉数量:140件
占总量比例:38.46%
主要有发动机漏(渗)油、自动熄火;水箱漏水、水温过高;变速箱电脑芯片板损坏、自动排挡故障、空调管反装渗水;方向盘走偏、无法转动;轮毂断裂、驱动轴总成与右前轮分离;中央防控门锁失灵、车门损坏;自然起火;备用轮胎质量差、轮胎脱毛起泡;油漆剥落、塑料网板断裂、玻璃发生自爆等问题。
如汪先生2006年8月31日,将东风日产轿车从小区车库开出约20M左右,车速在自然转动(启动挡)右转弯上马路时,突然停止不动。某公司维修人员来检查,发现该车驱动轴总成与右前轮分离,无法维修。经调解,修复后,厂家给予经济补偿1.5万元。
又如消费者陆某2006年12月13日投诉,他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宝马新车,提货后发现方向盘与车身抖动,经几次修理未见症状好转。该宝马公司认为车身抖动现象属正常,消费者要求退车。经协调,企业为维护品牌形象,作退车处理。
合约、售后难兑现
投诉数量:103件
占总量比例:28.07%
主要是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赔偿违约金、有奖销售、强制收费、硬性搭配套餐、擅自改装车辆合同欺诈等。
如徐先生于2006年8月16日在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车价为10.04万元。17日在提货时发现车的前挡玻璃补换过,车身大部分地方油漆做过喷漆。经交涉,商家同意给消费者一二千元钱补偿,消费者不同意,认为购买的是新车,而补漆又未被告知,要求商家退车或者经济补偿2万元。经调解,消费者得到经济补偿1.5万元。
又如一消费者与被诉方签订购车合同,对方在未告知消费者购车相关事宜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预付84000余元首付款。当消费者感觉该车不合适要退款,对方要消费者付30%的违约金;另外被诉方在收取了服务费2800元后,又要收取1536.16元的购车服务费,却未提供免费全部服务。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现要求退还多收费用及享受购车的免费待遇。
维修质量偷工减料
投诉数量:91件
占总量比例:24.80%
主要是维修人员素质差,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重复修理、擅自动用消费者车辆等。
如消费者芮先生投诉,2006年6月12日在某修理厂修理五菱汽车,当时修理部称该车是曲轴铰死,是缺油所致,总共修理花费了7447元。事后消费者发现有些零件根本无须更换,要求全部退回。经调解,修理厂退回消费者2000元。
又如王女士在2006年6月16日,因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碰撞,右前大灯表面磨损,中网有两道裂缝,发动机下护板断裂。经朋友介绍车辆由某特约维修站负责维修,某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但在维修中,车辆左后方再次被维修站无故撞坏。在交验车时,发现维修站对某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一一照收,但配件没有给消费者调换。经调解,维修站同意退还某保险公司理赔的1400元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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