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准驾车型,是又增加了一个记分周期吗?

2021-06-07 17:56:57 作者:liuyanxia2

  【太平洋汽车网 济南车主通频道】有很多小伙伴经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新考了一个摩托车驾驶证,原来又有机动车驾驶证,那是不是又增加了一个可扣分项目。由原来的12分就能增加到现在的24分,看到这里小编沉默了。

因为新增加准驾车型,并没有增加分数,反而如果新增加的准驾车型违反交通法规,同样也是在这12分中进行扣分的。

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实习期: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初次领证和增驾准驾车型都是从车管部门核发新证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不按自然年计算,也不按增驾的日期计算。

看到这里感觉是不是很晕?其实小编来举一个例子就很容易了解了。

张三在2020年1月1日取得了C1驾驶证,实习期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为实习期。在实习期之间是不可以考取另外的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所以不会存在两个实习期重叠情况。等C1驾驶证实习期通过后,才可以再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或其他车型驾驶证。

需要提示一点,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消除,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关于无法办理摩托车增驾的情况:

     1、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未满的;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正在学习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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