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乱象之源
“除去因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外,各保险公司在保费水平上的差别已经不是很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消费者感受到的乱,实际上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
为了验证这一说法,记者以汽车经销商朋友的身份,分别致电两家颇有知名度的保险公司咨询,称有新车想投保,并希望能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其中一家被誉为“价格实惠”的一家公司果然很“实惠”,不待记者多说,业务人员便做出了“折扣38%”的承诺,并表示,具体操作还可以面谈;而另一家公司则表示,“折扣只有15%”。
经过调查,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同样以年保费为每年4000元的新车计算,保险公司给代理人的提成费用一般在30%~35%,这也就是,通过汽车经销商购买保险的费用可相差近1000元的原因。而这1000元除去经销商获利部分外,一般还会包含保险公司视购车人的身份和车辆用途给予购车人一定的回扣。
对此,天平车险投资规划部总经理蔡欣溢向记者表示,渠道混乱问题取决于公司的管控能力。“分销商搞乱这个市场的说法不是太科学。”蔡欣溢认为,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所做的都是一些传统的险种,根据整个费率条款,提供的服务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产品同质化造成的市场竞争加剧才是车险市场混乱的根源。”
安邦资讯保险分析师张巍柏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在同一个市场之中,大家都是同一个产品,同质化倾向极为严重。“这种情况下,不打价格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对于目前不断有新公司进入车险市场而推出的各类名目繁多的优惠价格,张巍柏告诉记者,从监管部门角度来说,单纯的价格管理手段是无效的,这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思维。“监管部门只能持续推进企业创新,为企业创新开创条件,才能让企业差异化,才能真正避免全行业价格大战的情况发生。”
背景链接 明折与暗扣
由于被保险人(车主)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被保险人面对由若干专业人士(包括保险精算师和资深业务人员)制定的保险条款,大多表现为被动接受。而放开后的保险费率,使保险公司在费率框架内根据不同险种对投保人以“明折”优惠。具体表现在:视车型、使用年限、驾驶员以及行驶地区等不同因素,给予2%~30%的优惠。以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例,对加装ABS、安全气囊系统等安全装置的车型给予2%~5%的优惠;而对连续5年及5年以上无赔款记录的客户则给予30%的费率优惠。更有甚者,某保险公司日前对某省的机关用车给予了近50%的优惠。
至于“暗扣”方面,则五花八门。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会根据车辆归属或购车人实际情况,从其业务佣金中向投保人支付一定的回扣。代理人的佣金按国家规定为8%,但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返还给代理人的佣金多为30%~40%。
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关系
A、 保险公司与业务代理人。事实上,随着保险市场的放开,保险市场(特别是车险)竞争已十分激烈,而不断规范的市场已使保险公司的利润大打折扣。据业内人士透露,保险公司的利润目前已比不上其业务代理人的收益。但为了维系车险业务,保险公司又不得不依靠这些代理人。两者间的关系十分微妙。
B、 保险公司与汽修企业。汽车保险理赔难最突出问题集中在赔偿金额上,而这个问题的缘由出在对维修厂的选择上。一般汽车4S店的维修费用普遍高于一般的汽车维修企业。根据行业人士看法,汽车4S店投入甚巨,成本更高,一般维修的零配件多来自汽车原厂,质量更有保证,这是维修费用要高于一般维修企业的原因。因此,保险公司选择4S店作为指定维修厂家,则意味着得付出更多的赔偿费用,但是保险公司又不能离开汽车4S店。
C、 保险公司与整车销售公司或个人。整车销售(包括4S店)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占据强势,而“车虫”(个人)则利用关系,使第一次购车用户往往在购车的同时就在其处购买保险。但在经销商(特别是车虫)处购买的保险往往蕴藏着较大的风险。同时,由于汽车经销商掌握大量的购车人的基本信息,并且有可能在向保险公司上交客户资料时,对客户资料进行改动,以截留真实信息,因此保险公司对部分汽车经销商“既爱又恨”。汽车经销商已成为保险公司事实上的代理人。保险市场的纷争也多缘起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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