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信息
抚州市于2026年2月13日正式启动新一轮汽车购车补贴政策,活动时间从2026年2月13日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实行“先到先得,额满为止”原则。该政策面向个人消费者(非单位或企业),需在本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乘用车(包括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取得购车发票(发票抬头需与身份证一致),同时按规定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此补贴不可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政策旨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2、优惠政策
- 新能源车补贴标准(基于不含税裸车价):
- 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3000元补贴
- 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4000元补贴
- 20万元(含)以上:5000元补贴
- 燃油车补贴标准:
- 燃油车同样享受补贴,具体分档标准与新能源车类似,但详细金额未在资料中完整列出。建议通过抚州市商务局或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
- 其他注意事项:
- 补贴需在活动期内申请,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 消费者需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材料(如身份证、购车发票等),并在抚州市完成车辆注册登记。
- 政策不叠加其他政府补贴,且仅限个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