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信息
宁波市当前正在实施2025年第四期汽车消费券活动,该政策由市级统筹,各区(县、市)自主开展,旨在促进新车消费。活动覆盖个人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包括小跑车等所有车型),资金总额2亿元,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大多数区县活动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如海曙、江北、镇海等),部分区域如余姚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消费者需在宁波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注意本政策不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省级置换补贴重复享受。
2、优惠政策
汽车消费券补贴:采用“现金补贴+消费券”组合方式,根据新车发票含税价格分档:
- 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现金补贴1000元 + 其他消费券2000元(合计3000元)。
- 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现金补贴2000元 + 其他消费券3000元(合计5000元)。
- 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现金补贴4000元 + 其他消费券4000元(合计8000元)。
- 30万元(含)以上:现金补贴6000元 + 其他消费券5000元(合计11000元)。
其他消费券可用于商超、餐饮、新车保险等场景,政府补贴比例最高50%,但需注意消费券不可与“以旧换新”活动叠加使用。
以旧换新补贴(报废旧车):
针对报废旧车后购置新能源车或2.0L及以下燃油车的个人消费者:
- 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
- 燃油车补贴1.5万元。
申请截止2025年12月31日(新车发票需在此前开具),需通过“浙里焕新”小程序提交材料,如旧车报废证明和新车证件。
本地生产新车专项补贴:
购买宁波本地企业生产且上牌的车型,每辆补贴5000元,但名额仅6000辆,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