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三亚补贴上有区别吗?
在三亚,个人购买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在补贴上是有区别的。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购车时间在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间,车辆在活动期间完成上牌,并在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裸车购车发票 10 万元以下,补贴 3000 元;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的发票,补贴 5000 元;20 万元(含)以上的发票,补贴最高 6000 元。如果在 6 月 28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购车且已上牌,仍可申请此次补贴。领取补贴的方式是提交购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车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建设银行三亚分行的营业网点提交材料或通过“建行生活 APP”上传,经过建设银行和三亚市商务局的双重审核后,补贴将以数字人民币红包的形式发放。红包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在离岛免税店、纳入统管的商超、家电、餐饮以及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等商户使用,支付时最高可抵扣 50%。
对于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为在海南省内购买且注册登记为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新车车辆所有人。需同时满足车辆可通过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等方式核算车辆里程和充电量;补贴资金发放前,车辆未过户;车辆所有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2024 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均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且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期间。
此外,还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 6000 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 4000 元。
三亚新能源汽车购车政策还包括汽车置换更新的消费券发放。个人消费者转让特定日期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车企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价格在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的发放 2000 元消费券,20 万元(含)至 30 万元(不含)的发放 3000 元消费券,30 万元(含)以上的发放 4000 元消费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