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在深圳置换新车政策中有哪些特殊规定?
企业单位在深圳置换新车政策中有以下特殊规定:
首先,补贴范围方面,个人消费者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可获得补贴。转让车辆需在 2024 年 9 月 5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规定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
补贴标准上,分三档。第一档购车价格为 7 万元(含)至 1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 9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8000 元/辆;第二档购车价格为 15 万元(含)至 2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 13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12000 元/辆;第三档购车价格 25 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 16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15000 元/辆。
在流程上,先在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登录“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平台”进入申请入口。置换或报废旧车后取得小汽车个人更新指标,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使用更新指标办理新购买车辆注册登记,然后登录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等待审核通过。
另外,最新规定取消了旧车“在广东省转让”要求,个人消费者可在全国范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新购车辆、转让车辆均为乘用车,对使用性质不作要求。转让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时间调整为 9 月 5 日(含当日)前。此前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无需操作,经审核符合条件将按新标准发放补贴。此前未能申请成功的,需再次提交申请。
深圳还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汽车置换更新,比如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等;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推进“超充之城”建设;实施以旧换新汽车购置补贴,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节;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报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规范化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畅通二手车流通渠道,实施二手车周转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