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报废补助是否有地区限制?
新能源车报废补助是有地区限制的。
比如北京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1 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 8000 元补贴。
上海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本人名下在该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购车补贴。
广州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车辆价格不同补贴不同,10 万元(含)至 15 万元,补贴 10000 元/台;15 万元(含)至 20 万元,补贴 8000 元/台;20 万元(含)以上,补贴 6000 元/台。
重庆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消费者置换新能源乘用车,可获每辆车最高 3000 元补贴。
武汉 2023 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合肥 2023 年 2 月 4 日至 6 月 30 日也有相关政策。
外地车可以在本地报废有补贴,目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补贴申请时间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
补贴范围针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为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 2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 1.5 万元。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
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含当日)至 12 月 31 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给予补贴。
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车的,补贴 2 万元;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 1.5 万元。
本次补贴不限品牌,不限区域,可异地报废异地购车;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补贴名额充足。
想获得补贴,新车要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车开票价在 30 万内,燃油车排量在 2.0 升及以下。
报废的旧车得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且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申领补贴时,得是个人消费者,旧车也是个人户。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材料的开具日期要在政策印发之日,也就是 4 月 24 日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具体流程是,先准备相关材料到所在地车管所提出报废申请,领取并填写《报废机动车回收申请表》,将机动车送至回收企业拆解,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然后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地车管所填写《报废车辆申请表》,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对车辆档案进行注销登记,并将报废信息传至机动车登记地车管所。
登记地车管所接到报废信息后,机动车所有人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就能领取相应补贴。
申领补贴有两个途径,一是在手机端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二是在电脑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然后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方式促进个人汽车消费,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 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 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 8%,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