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驾照扣分规则是怎样的?
在厦门,驾照扣分规则如下。
一次记 12 分的情形包括: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酒驾醉驾;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超速驾驶高于限速 50%;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一次记 9 分的情况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从 12 分降为 9 分。
一次记 6 分的有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避让校车;闯红灯等。
一次记 3 分的包括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高速公路匝道超车;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 50%;未给特殊车辆让行等。
一次记 1 分的如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禁止标线;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等。
另外,超速规定有所放宽,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 3 分;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 20%-50%记 6 分,超速 50%以上记 12 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由原来的记 12 分转变成记 9 分。
降低记分处罚的常见情形有未避让校车从 6 分调整为 3 分;违反禁止标线从 3 分调整为 1 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 12 分调整为 3 分;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调整为 1 分。
新增扣分项目常见的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 12 分。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违法记分规则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驾驶员应及时了解最新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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