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G 车牌的车辆如何进行环保检测
浙 G 车牌的车辆进行环保检测需要了解以下这些方面。
首先,从今年 6 月 30 日起,浙 G 号牌(金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在我市范围内申请机动车定期检验的,环保免检年限延长至 10 年,从第 10 年开始定期检验仍按原政策执行。但要注意,目前该政策仅针对浙 G 号牌车辆。比如浙 G 号牌的小轿车在异地申请机动车定期检验,或非浙 G 号牌小轿车在我市申请机动车定期检验,是不享受该政策的。
其次,有两种情况仍需进行环检。在上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且未复检合格的,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环保上线检验。
另外,5 月 1 日起,车辆年检有新变化,浙江将实施两项新的国家标准。在车辆外观检验中增加了污染控制装置的完好性检查、部分车辆增加 OBD 检查 、柴油车辆增加了 NOx 排放等。
在实际操作中,生态环境部门每日对机动车年审检测机构的环检线进行视频监控,不定期到各机动车年审检测机构开展环检线现场抽查,还会定期对各机动车年审检测机构的环检线进行一次监测仪器设备校准、标定,并检查该机构的设备标定记录表。
具体的汽车环保审流程为:先进入检测场地进行车辆外检,要出示车辆登记证及车辆行驶证。外检通过后领取排号,然后在检测公司缴费窗口缴纳车辆检测费。车辆检测完毕后,在检测公司业务窗口领取检测报告单,接着在河滩外环缴费窗口缴纳河滩外环费用,最后在环保标志发放窗口凭车辆行驶证、河滩外环缴费发票、检测报告单领取环保标志。
在检测时,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双怠速法的检测参数包括 CO、HC、λ(过量空气系数),可同时检测 CO2 、O2 ,检测标准按照 GB1828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测试环境条件为环境温度 0~40℃、环境湿度<85%、大气压力 80~110kPa,检测设备有 MQY-200 不透光烟度计、MQZ-3 振动式转速分析仪。检测时要保证机动车排气系统无泄漏,发动机在各转速控制点运转平稳,设备预热及自检,车辆预热,接上发动机转速传感器、油温感应器,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 70%额定转速,运转 30s 后降至高怠速(50%额定转速,小车 2500±100/min,大车 1800±100r/min)并保持,油温 85c°,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深度不少于 400mm,并固定在排管上。
最新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