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怎样使用灯光?
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行驶使用灯光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很重要。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间应开近光灯。
在夜间没路灯、照明不良或遇低能见度情况,要开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同方向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用远光灯,雾天要开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要同时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在没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外改用近光灯,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用近光灯。
要在路口处转弯,交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 2 次。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没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超车,都要交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 2 次,超车还得先开左转向灯,再开右转向灯。
会车要开近光灯。
夜间行车使用灯光还有不少注意事项。
驾驶超 30 分钟或进隧道,要开前照灯。
天色暗时用示宽灯,让其他车容易辨识。
不能长时间开远光灯,会车时要切换为近光灯。
变换车道前得观察并提前开转向灯。
要保持安全距离,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合理车速。
避免疲劳驾驶,累了及时停车休息。
车速低于 30 公里/小时用近光灯,正常能照 30 米外,过交叉路口距 50 至 100 米减速,远光换近光并开转向灯。
对向车距 150 米换近光,对方不变就减速用远近光变换示意,不行就减速靠右停让。
路口有对方车远光散射光可判断车距远,有光束或明亮光线要让行。
车少人稀的国道等用远光灯,会车及时换回近光。
车辆故障、事故等靠边停车或牵引故障车,都要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灯光开启时间应和路灯相同,阴天等特殊天气提前开灯。
起步先开灯,停车先停后关灯。
控制车速靠右直线行驶,眼睛不直视对方灯光,可看路面右侧。
照明好的市区或路段用近光灯,借助路灯扩大视野。
过有交警或红绿灯的路口,距 30 至 50 米关大灯改小灯。
路边暂时停放开小灯、尾灯和示宽灯。
夜间通过特殊路段交替用远近光。
大雨大雾天开示廓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故障或事故妨碍交通又难移动,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遇前方车辆或行人横穿马路,降速并切换灯光示意。
车内灯尽量不开,以免影响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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