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对于黄标车的淘汰政策是怎样的?
石家庄对于黄标车的淘汰政策较为严格和全面。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具体来说,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为黄标车。比如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包括 1999 年 7 月 1 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 座且总质量≤3.5 吨的汽油客车等三类;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包括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 吨的柴油车等二类。
报废条件方面,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且经查询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车辆提前淘汰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 1 年以上,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同时,汽车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完整性,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以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淘汰政策包括引导淘汰更新,鼓励车主将黄标车更新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新能源车或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政府提供购车补贴、减免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对于一些不能立即淘汰的黄标车辆,鼓励车主进行排放改造,政府提供补贴和奖励措施。对于老旧且无法通过改造达标的黄标车,采取强制报废措施。
限行方面,石家庄市每日全时段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三环(含三环)以内区域和县(市)、矿区城区内街道上通行。同时,全市所有县(市)城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所有建制镇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违反限行规定,每次罚款 100 元,记 3 分,每 4 小时处罚一次(每日处罚不超过 2 次),交管、运管部门会联合查处,发现违法上路的黄标车,立即查扣并进入回收拆解程序。
交通运输部门逐步回收营运类黄标车的运输证,对于此类车辆还采取“不年审”“不过户”“不维修”“不等评检测”等规定。此外,黄标车所属单位或个人名下若有未进行回收拆解程序的黄标车,将停办一切驾管业务,完成回收淘汰程序后恢复。
为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省会对主动淘汰黄标车的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车型有所不同,比如轿车中废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轿车补贴 18000 元。办理补贴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财政补贴一站式服务窗口申领,如北二环服务窗口、西三环服务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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