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科目三考试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分为不合格(扣 100 分)、扣 10 分和扣 5 分三种情况。在整个考试流程中,从上车准备、起步到直线行驶、变更车道,再到通过各类路口、会车、超车等项目,每个环节都有细致规定。比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起步后溜距离小于 30cm 等扣 10 分;启动发动机前未调整座椅等扣 5 分。掌握这些标准才能更顺利通过考试。
在上车准备环节,若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或是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便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起步阶段,制动气压不足、车门未关闭就起步,肯定不合格;而像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等情况,则会被扣10分。
直线行驶过程中,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直接不合格;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等,则扣10分。变更车道时,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或是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都属于不合格。
通过路口这一项目,要求也十分严格。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等都是不合格。在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时,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按规定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同样不合格。
会车时,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等不合格;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等也是不合格。靠边停车时,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等不合格;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等则扣分。掉头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地点选择不当等不合格;夜间行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等不合格。
总之,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涵盖众多细节,考生需牢记每个项目的要求,注重操作规范,才能在考试中发挥出最佳水平,顺利考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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