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龄持有d驾驶证的,按新规定会如何处理?
超龄持有 D 驾驶证,在年满 60 周岁时,需将 D 本降为 F 本;若年满 70 周岁,D 本准驾车型将被注销,此后想驾驶轻便摩托车需重新考取 F 本。按照规定,不同年龄段对 D 证准驾资格有相应调整。60 岁是准驾车型变化的一个节点,70 岁则是更为关键的时间点。若未依规处理,超龄未办理降级继续驾驶原车型上路,会被按准驾不符处罚。
当驾驶人年满 60 周岁时,就需要对驾驶证进行相应的降型处理,从 D 本降为 F 本,这是规定所明确要求的,目的在于确保驾驶人的身体条件与准驾车型相匹配。毕竟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会逐渐发生变化,驾驶更复杂车型可能会面临一定挑战。
而当年龄达到 70 周岁这个重要节点时,D 本准驾车型将被注销。如果还想驾驶轻便摩托车,那就必须重新考取 F 本。这一规定也是出于对道路交通安全以及驾驶人自身安全的综合考量。倘若在这个阶段仍继续使用 D 本驾驶相应车型上路,那必然会面临严厉的处罚。按照规定,超龄未办理降级继续驾驶原车型上路,将按照准驾不符进行处罚,记 9 分,同时还会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另外,7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都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要是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车辆管理所将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不过,若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还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同样会被注销驾驶证,但在被注销未超过二年的情况下,参加相关考试合格后,也能够恢复驾驶资格。
总之,超龄持有 D 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既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也给予了驾驶人合理的调整空间和补救措施。每位驾驶人都应严格遵守规定,依规处理驾驶证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