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的处理是怎样的?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的处理是这样的。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比如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的行人处以 10 元罚款,非机动车处罚 50 元。在机动车道内通行,违法的行人处罚 5 元,非机动车处罚 30 元。二人共乘,违者罚款 10 元。非机动车时速超过 15 公里,罚款 50 元。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罚款 50 元。
在通行方面,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这些设施或者不便使用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载物方面,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0.3 米。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1 米。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1 米。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在驾驶方面,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不得醉酒驾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 2 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 16 周岁,不得醉酒驾驭,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 4 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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