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进京如何查询相关规定
外地车进京查询相关规定:
进京证方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要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 7 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 12 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 7 天,不限制办理次数。办理途径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可提前 1-4 天通过“北京交警”手机 app 办理,线下则全天 24 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在北京市任意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现场办理。需携带驾驶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限行规定上,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工作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20 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 9 时至 17 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禁行区域方面,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 24 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处罚标准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需办理进京证才能通行的区域行驶的,处 100 元罚款处罚,并记 3 分。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20 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和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的,处 100 元罚款处罚,并记 3 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处 100 元罚款处罚。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 时至 24 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处 100 元罚款处罚,并记 3 分。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处 100 元罚款处罚,并记 3 分。
不能办理进京证的车辆包括黄标车、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在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不需要办理进京证的车辆有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已经领取“外埠客运进京证”的客运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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