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考驾新规实施后,异地考驾照有哪些新规定?
2019年10月1日考驾新规实施后,异地考驾照实现了“一证通考”“分科目转考”等核心便利升级,大幅降低了跨地域学车的门槛与成本。
新规全面放开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异地申请、考试及补换领业务,申请人仅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一城市申领C类驾照,无需额外提交居住证明;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学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迁居外地时,可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完成剩余科目考试,已考成绩保持有效,且同一驾驶人允许办理一次转考业务;同时,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异地申领限制也进一步放宽,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照,真正实现了驾考服务的“全国通办”,让异地学车、考证不再受地域束缚,切实解决了流动人口往返奔波的痛点。
新规对异地分科目考试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主要覆盖初次申领或增加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的业务,暂不包括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及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情况。对于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的学员,同样可以享受这一便民措施,确保政策衔接的连贯性。在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时,学员需注意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以转出地为准,需在有效期内完成剩余科目考试,避免因超期导致成绩作废。
若学员在原考试地仅完成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可直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原报考信息将由系统自动注销,且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一次变更考试地的措施,为学员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空间。此外,驾驶证的异地补领、换领及审验业务也实现了全国通办,驾驶人无需返回户籍地,仅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
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领,新规也放宽了异地限制,申请人可在居住地直接申领,但需满足对应准驾车型的申请条件,如无记满12分记录等。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额外证明材料,切实保障了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的出行便利。
总体而言,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驾考新规通过一系列便民措施,打破了地域壁垒,让异地考驾照变得更加便捷高效。无论是“一证通考”的简化流程,还是分科目转考的灵活政策,都从实际需求出发,为流动人口、异地工作学习人群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推动驾考服务向更人性化、更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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