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规定在充电设施方面有何要求?
电动车新规定在充电设施方面的要求挺多的。
首先是指标与选址,充电插座数量与电动自行车数量之比不宜低于 1:3,充停、充换场所宜合理分布、相对集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200m,轨道交通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临近宜设置。充停场所可在主体建筑一层、半地下室和地下一层,不宜在地下二层及以下,且停车层地坪与室外地坪高差不宜大于 7m,充换场所应在地面层。不能与易燃易爆场所贴邻,不能有可燃气体管道穿越,也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
然后是场所布置,充停场所分独立式和附建式,净空高度不小于 2 米,停车方式可用垂直式和斜列式。充换场所也分独立式和附建式,独立式充换场所的充换电柜前应划分操作区域与停车区域,操作区域宽度不应小于 1 米。附建式充换场所应设独立隔间,每个隔间面积不大于 5㎡,靠外墙布置,要有不小于 1㎡的泄压面积,且泄压方向不能朝向人员聚集处。
充电设施与场所方面,要用专用充电设施,满足供配电设计要求,配电线路要有防撞击措施,充换电柜本体要用不燃材料,单仓电池事故不能影响其他单元,敞开式充电设施要有防水措施,有锂电池的充换隔间要用防爆型灯具,不能设开关和插座。
消防安全也很重要,充停场所要在非机动车库防火分区内,划分充停单元,每个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 250㎡,单元内分组停放,每组不超 20 辆。面积大的场所要设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等,还要能快速切断非消防电源。
有公共运营功能的场所要明示各种信息,要建立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用户要用原厂充电器。
另外,不同地区还有各自的规定,比如广州要求物业将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湖南规定新建和扩建小区要确保充电场所和设施完善,河北将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聊城严禁在特定区域停放和充电,同时明确应设置配套场所和设施。
还有关于充电收费的规定,省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证收费透明,推动电网直接供电改造,依法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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