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酒驾新交规是否增加了对酒驾相关同乘人员的处罚措施?
2019年酒驾新交规并未增加对酒驾相关同乘人员的专门处罚措施,我国针对酒驾的处罚核心仍聚焦于驾驶员本身。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饮酒驾驶的驾驶员将面临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的处罚,醉酒驾驶则会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于同乘人员而言,通常情况下不会因单纯搭乘酒驾车辆直接受罚,但需视具体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若存在教唆、强迫驾驶员酒驾的行为,将按共同违法处理;若在乘车过程中干扰驾驶,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拘留;若明知驾驶员饮酒却未加劝阻,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因过错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若存在强迫、指使酒驾或要求酒驾驾驶员送自己的情况,则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责任认定并非2019年新规新增,而是基于原有法律框架对特定行为的规范,旨在从多维度约束酒驾相关风险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从法律条文的延续性来看,2019年的酒驾相关规定并未对同乘人员的处罚作出新增调整。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乘车人若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这一针对乘车人的处罚条款并非2019年新增,而是长期存在的通用规范,其适用场景需结合具体行为判定。例如,若同乘人员仅是被动搭乘酒驾车辆,未实施教唆、强迫或干扰驾驶等主动过错行为,通常不会触发该处罚;只有当同乘人员存在明确的违规行为,如明知驾驶员饮酒却怂恿其开车,或在行驶中抢夺方向盘影响安全驾驶时,才会依据上述条款承担责任。
实践中,同乘人员的责任认定需结合行为的主动性与危害性。部分地区的司法案例显示,若同乘人员在驾驶员已呈现明显醉酒状态时,不仅未劝阻,反而以“离家近”“不会被查”等理由鼓励其驾车,最终引发交通事故,法院可能认定同乘人员存在过错,进而处以警告或罚款。更严重的是,若同乘人员教唆、胁迫驾驶员酒驾,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面临刑事处罚;若干扰驾驶行为导致重大事故,则可能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严重罪名。这些责任后果均基于原有法律体系,2019年并未通过新规扩大处罚范围。
此外,民事赔偿层面的责任也并非2019年新增。根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同乘人员明知驾驶员酒驾仍要求其送自己,或强迫、指使驾驶员酒驾,需与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仅未劝阻,则可能因过错减轻驾驶员的赔偿比例。这一规则旨在明确“共同风险行为”的责任划分,而非通过2019年新规增设处罚,其核心逻辑是让每个参与交通行为的个体对自身行为的安全性负责。
综上,2019年酒驾相关规定的调整主要聚焦于驾驶员的处罚标准细化,并未针对同乘人员增加新的专门处罚措施。同乘人员的责任始终围绕“主动过错行为”判定,无论是行政罚款还是民事赔偿,均源于原有法律对交通参与者的基本约束。这一法律框架既避免了对无过错同乘人员的过度追责,又通过明确责任边界,引导同乘人员主动劝阻酒驾行为,从源头降低酒驾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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