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牌细则具体有哪些变化?
广州限牌细则的变化主要有:
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广州交警取消“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工作日 7 :30 - 9 : 00、17 : 00 - 19:00,管控区域限行外地车牌。
限行区域覆盖面广,包括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越秀区等,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处罚方面,广州交警设置 15 天执法过渡期,从 7 月 16 日起,对违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违规一次处 200 元罚款,并记 1 分。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以下两种情形不受“高峰限行”限制: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二是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高峰限行”。
允许非广州市籍网约车通行。
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 12 个工作日,可单独申请 1 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预约登记办理可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
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晚上 24 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可以再次进行申请。已预约但未出行需在通行日当天 24 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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