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的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具体赔偿项目来确定。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同赔偿比例不同。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承担 100%赔偿责任;负主要原因责任,承担 70%;负同等原因责任,承担 50%;负次要原因责任,承担 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按不同情况划分。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 70%赔偿责任;负同等原因责任,承担 50%;负次要原因责任,承担 30%;无原因责任,承担 20%。无第三者保险且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机动车一方承担 100%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根据道路情况确定赔偿比例,比如在高速路等封闭道路,机动车一方承担 50%,在其他道路承担 60%。
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有医疗费,包括各种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等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参照时令标准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医疗机构证明,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计算,无固定收入按北京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原则上一人,有明确意见可调整。交通费按当事人和陪护人员实际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准。住宿费是当事人及陪护人员外地处理事故的实际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出差标准确定。营养费依伤残程度和医院意见及支出凭证确定。残疾赔偿金按当事人伤残等级、北京上一年度居民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扶养人劳动能力等情况依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居民收入标准计算。参加处理事故的亲属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规定按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人数不超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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