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最新标准的血液酒精含量界限是多少?
酒驾最新标准的血液酒精含量界限是这样的。
饮酒驾驶的血液酒精含量界限为 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 0.80mg/mL 就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是 0.1mg/mL 至 3mg/mL。
新检验标准有不少变化,比如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没规定现场检测方法。还把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 2100 调整为 2300,这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 50mg/100ml 降低到 20mg/100ml,只要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
从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变化看,正常人喝一杯 200ml 的啤酒后,酒精浓度能达到 20mg/100ml 的饮酒驾驶标准。要是喝了 3 两低度白酒或 2 瓶啤酒,酒精浓度能达 80mg/100ml 的醉酒驾驶标准。
如果只喝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 6 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喝了 3 两低度白酒以上,考虑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 20 到 24 个小时才能开车。不过每个人体质不同,这数字仅供参考。
饮酒驾车面临的处罚根据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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