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判: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案落槌
2025年5月12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小米SU7 Ultra“激光雷达挖孔”引发的购车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先生诉称,其于2025年3月在济南某小米汽车体验中心购买SU7 Ultra 2025款Ultra车型时,销售人员未明确告知车顶激光雷达需在机盖开孔,提车后发现“机盖中央有直径约10厘米的圆形凸起”,认为车辆外观与宣传图存在差异,要求退车并赔偿购置税损失31893.81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米SU7 Ultra标配的128线禾赛AT128激光雷达采用车顶布局,需通过机盖开孔实现安装,该设计在车辆配置表“激光雷达布局”项中明确标注为“车顶”,且官方宣传资料的细节图中已展示激光雷达的物理形态。但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未主动向李先生说明开孔设计,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瑕疵。不过,法院认为,激光雷达作为车辆核心智能驾驶硬件(支持Xiaomi HAD辅助驾驶系统,芯片算力达508TOPS),其布局属于功能性设计,并非外观缺陷,且李先生在提车时已现场验车,未提出异议,故驳回其退车请求,判决4S店补偿李先生1万元作为信息告知不足的赔偿。
记者走访济南多家小米汽车门店发现,目前销售人员已将“激光雷达车顶开孔”列为重点告知项,并在展车旁放置标注有激光雷达位置的示意图。一位销售顾问表示:“SU7 Ultra的三电机四驱系统(总功率1138kW,0-100km/h加速1.98秒)和630km CLTC续航是核心卖点,但激光雷达的布局确实需要提前说明,避免客户误解。”
此案也引发业内对智能汽车硬件设计与消费者认知匹配度的讨论。汽车行业分析师王晨指出:“随着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智能硬件成为高端电动车标配,车企需在宣传中更清晰地展示硬件布局细节,平衡科技感与用户审美需求。”小米汽车官方回应称,将进一步规范终端销售的信息披露流程,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车辆配置细节。
目前,李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将继续使用车辆。而济南市场的SU7 Ultra订单仍保持稳定,不少消费者表示“更看重1.98秒加速和L2级辅助驾驶,对激光雷达开孔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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