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中哪些轻微违规行为会扣分?
新交通法中,以下轻微违规行为会扣分:
1. 不系安全带,一次记1分。
2. 违规倒车,一次记1分。
3.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一次记1分。
4.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一次记1分。
5. 机动车载货长度、高度、宽度超过规定,一次记1分。
6.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一次记1分。
7. 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一次记1分。
8.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一次记1分。
9. 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一次记1分。
10.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一次记1分。
1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次记1分。
12. 不按规定会车,一次记1分。
13. 驾驶时观看电视,一次记2分。
14.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次记2分。
15.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一次记2分。
16. 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一次记2分。
17. 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一次记2分。
18. 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一次记2分。
19. 实习期内驾车牵引挂车,一次记2分。
20.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一次记2分。
21.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3分。
22.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一次记3分。
23.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一次记3分。
24.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一次记3分。
25. 驾驶客车以外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一次记3分。
26.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一次记3分。
27.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一次记3分。
28.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一次记3分。
29.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一次记3分。
30.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一次记3分。
31.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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