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出口需要满足哪些标准?
电动车出口需要满足的标准很多。
首先是锂电池包装使用鉴定,出口锂电池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厂检合格单》《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书》。
中国标准方面,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要有脚踏骑行能力,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线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W。
出口欧盟,需办理CE认证,符合EN15194标准。标准要求额定电压不超48V,最大断电速度不超25km/h,最大连续功率不超250W,最大鞍座高度至少635mm,适用于私人或商业用途。整车要符合MD机械指令、EN12100风险分析、WEEE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指令、RoHS电子电器有害物质限制指令、EMC电磁兼容、REACH化学品法规。
出口美国,电动自行车产品归属于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管辖。规定商业用途制造的低速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必须装配可踩踏的踏板,电动马达输出功率不超750W,速度在77kg人的骑行下不超32km/h,且整车重量不超50kg,整车要符合16 CFR PART 1512,UL 2849+ED1:2019。
出口澳大利亚,相关法规规定电动助力自行车要求额定电压不超48V,最大断电速度不超25km/h,最大连续功率不超250W,最大鞍座高度至少635mm,轴距不小于640mm,赛车和特殊设计的车除外。整车要符合AS 15194:2016,AS 1927:2010+A1:2014。
出口日本,只允许“智慧型电动辅助自行车”上路,具体规定如在任何路况下,时速小于15km/h时,人力:电动≥1;大于15km/h时,速度每增加1km/h,电助力上限应下降1/9;速度超24km/h,整车电助动系统关闭;人力踩踏开始后1秒钟之内,电助动系统要开始运行,人力踩踏停止后1秒钟之内,电助动系统关闭;停止运行一定时间3-5分钟后,整车应进入休眠状态;必须保证骑行的连续性,电力不能断断续续。
最新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