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如何进行会车让行
夜间进行会车让行要注意以下这些要点。
首先,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当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待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其次,在夜间会车前应在感到对方车辆车灯“眩目”时(150-200 米左右)变换近光灯,如果对方车辆没有及时变光应再次变换远、近灯光提示对方,若对方还是不变近光灯要及时把车速降至能够看清道路为宜减速通过。会车前要学会借用对方车辆灯光,观察好两车“交会点”的道路情况,观察重点应放在道路中间及右侧,不要与对方车辆的灯光对视。如果在本车的右前方出现非机动车及行人等情况,无法在会车前超越时要减速适当靠右,必要时应关闭大灯停车让行。若会车前两车均开近光灯,行驶一段距离后需要察看一下远方情况时,可以开一下远光灯再迅速变回近光灯。之后,对方车辆也应交替变换一次远、近灯光。待两车相距 20 米左右,双方车灯均不再构成“眩目”时,打开远光灯察看对方车辆有无超宽货物,再视道路情况返回路中加速行驶。会车时要正确使用近光灯,“三先礼让”即先慢、先停、先让,这是文明驾驶的体现,也是顺利会车的保证。当对方来的汽车距离约 150 米时,最好用近光来代替灯光,降低车速,最好不用防雾灯。如对方不改变远光灯,可使用间歇照明来提醒对方改变远光灯。若对方仍使用远光灯,不要直视前灯,冷静稳定方向盘,降低车速,随时停下来,让对方先走。在不设中央隔离带的道路上行驶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在道路右侧慢行。如发现前方道路右侧有障碍物,要根据自己的车速,与障碍物的距离,路况,在越过障碍物后加速回车,减速,甚至停车让对方先走,在障碍物上不能回车。
另外,转向灯使用要求: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至少提前 3 秒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至少提前 3 秒开启右转向灯。
前照灯的使用: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 30km/h,应使用远光灯;但在两车交会距对向来车 150m 以外,应使用近光灯,跟车行驶,距前车距离小于 100m,或者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恶劣天气下,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当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该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机动车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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