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新政策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车新政策在很多方面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比如在换车方面,同一故障修理超过 5 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若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 35 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 5 次,消费者就能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 60 日内或者行驶里程 3000 公里之内,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可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 2 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 2 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
2022 年新政策又有新变化。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 7 日内,出现主要零部件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情形,销售者应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主要零部件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动力蓄电池和行驶驱动电机等。
而且符合三包法规定,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该赔偿消费者为原车所支付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等损失。同时,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减少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的原车使用补偿费,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N(补偿系数 N≤0.5%),补偿系数由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修理次数和累计修理时间,由原来的超过 5 次和超过 35 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修改为超过 4 次和超过 30 日。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补办。
在监管方面,生产者必须在三包凭证上明示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以便供消费者在汽车选购时参考。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汽车保养、维护的企业,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若能够核实购车信息,不必再要求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和追偿等要求。
保障范围也有扩大调整,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若出现质量问题,可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范围。家用皮卡车可适用于汽车三包法。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中增加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此部件和汽车主要零部件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均可享受三包政策保护。
最新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