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 2017 成都限购政策中的摇号规则?
2017 年成都出台了限购政策中的摇号规则,下面来给您详细解读。
首先说购房摇号的意思,成都全市范围内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都得通过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而且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 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比如准售 600 套,就有不低于 60 套用于棚改户优先选房。
那购房摇号流程都有啥呢?得先确定购房资格。拥有限购区域内的户籍或者在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且单位连续缴纳 24 个月社保,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后没在对应限购区域买过新房,2017 年 3 月 23 日后没在对应的限购区域买过二手房,这样才有购房资格。
无房居民家庭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登记购房人得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有特定的认定标准。
在了解成都摇号买房细则前,要先清楚自己有无购房资格。限购有针对套数、资格、三圈层购房资格的限制,刚需家庭能优先摇号、优先选房。不清楚的可以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申请购房资格预审,“购房资格预审码”审核通过就不会变,一户只有一个码。
过去楼盘报名人数在房源数 1.2 倍以内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1.2 倍以上公证摇号,新规则是报名人数在房源数 3 倍以上的楼盘被认定为热点楼盘,执行全新摇号方式。人房比达到 3 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 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摇号还有顺位,第一顺位为项目所在区的户籍及项目所在区单位社保,第二顺位为项目所在区的户籍,第三顺位为项目所在区的社保,第四顺位为老 6 区以及社保买天府新区类的情况。
另外,摇号选房时要注意:确定选房方案,多做几种选择,别只认准一套房源;清楚每套具体房源的价格及层差价格;确定心理价位,价格超底线就考虑还要不要买。
昨天成都发布新政优化了区域限购和公证摇号选房。限购区域现在只有三个,资格只分无房和普通,棚改算无房资格,没有顺位资格了。不摇号楼盘有首开“双限地”及其后续房源、建面 200㎡及以上的房源、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 2 倍以内的房源。摇号楼盘是非双限地、建面 200㎡以下,且报名人数超过对应房源套数 2 倍及以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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