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能源车地方补贴是否有时限规定?
成都新能源车地方补贴是有时限规定的。
比如成都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
对 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期间,在成都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按淘汰报废车辆类型小型、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分别给 2000 元/辆、5000 元/辆、8000 元/辆的标准置换奖励。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活动,先报废后买车和在外地有资质企业报废注销旧车的消费者也能申报活动叠加的 5000 元置换奖励,申报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
近期的汽车促消费政策和活动,像商务部等 7 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成都市《实施细则》(包括“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活动)、“焕新出行·智驾蓉城”2024 年成都市促进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均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支持购车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补贴支持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补贴申请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00:00 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3:59:59。
因资料存在缺漏被退回的修改时限最晚需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 23:59:59 之前完成修改。
四川省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省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不限登记上牌地按购车类型和价格领补贴。
成都能源车补贴政策还包括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20 日购置新车并于 10 月 20 日前完成上牌,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资金规模 1 亿元按平台申请提交时间排序先到先得。
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7 月 20 日“蜀里安逸·车游四方”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家用乘用新车给予 8000 元/人的汽车消费奖励。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 50%的市级配套补贴。
对于购买纳入推荐目录且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个人和单位用车按中央补贴的 6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 30%、最高 500 万元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新建充电桩每个给予 600 元补贴。
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 3 个并竣工投运新建充电桩每个给予 600 元补贴。
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为同一自然人(单位),淘汰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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