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在广州市报废补贴标准如何?
在广州市,个人车辆报废是有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且个人名下的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助申请人需为同一人。
实施时间为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申请时间为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
乘用车方面,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旧车报废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补贴标准方面,报废自己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类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放量的燃油类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可获得 7000 元的汽车报废以旧换新补贴。报废自己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类乘用车或报废自己名下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在依法完成汽车报废注销办理并购买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新能源类乘用车车型,即可获得 10000 元的汽车报废以旧换新补贴。
此外,广州市还根据车辆类型和报废年限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标准。私人小客车按照报废年限分为 15 - 19 年、20 - 24 年和 25 年及以上三个档次,补贴金额分别为 5000 元、8000 元和 10000 元。公务用途小客车按照报废年限分为 10 - 14 年和 15 年及以上两个档次,补贴金额分别为 6000 元和 9000 元。营运性小客车按照报废年限分为 8 - 9 年、10 - 14 年和 15 年及以上三个档次,补贴金额分别为 7000 元、10000 元和 12000 元。报废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 18000 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 13000 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 9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