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购车补贴是否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鹤壁市购车补贴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的。
首先,对于个人消费者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须为同一人,旧乘用车要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日期均须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分别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购乘用车要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省内完成初次登记上牌且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同一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报废更新补贴。
其次,在开发区注册并报名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车主,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凭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车证方可申请使用汽车消费补贴。
再者,乘用车消费补贴方面,新购置 5 万元含以上至 10 万元不含的汽车,每辆给予 3000 元补贴;新购置 10 万元含以上至 20 万元不含的汽车,每辆给予 5000 元补贴;新购置 20 万元含以上至 30 万元不含的汽车,每辆给予 8000 元补贴;5 万元不含以下及 30 万元含以上不享受补贴。享受补贴要领取汽车消费券,购置在鹤壁注册并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所售的车辆,购车发票、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等相关材料要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并在汽车消费券有效期内上传购车发票,注册登记上牌手续要在开具发票后 20 天内上传。
另外,下列情形不在汽车补贴使用范围: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各类车辆;在汽车促销费活动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汽车促销费发放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载货车、7 座以上客车的;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没有完成购置税缴纳和上牌手续的;汽车补贴申请只限于在开发区注册并报名参加活动通过审核的企业售出车辆,购置车辆须在鹤壁市完成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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