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的发放方式是什么?
沪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在申请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会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本市指定银行开户且带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对应活期账户内。
目前有 17 家银行支持接收补贴资金,申请人可选择本人持有的其中任意一家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比如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等。
补贴标准方面,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 1.5 万元补贴。
另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用户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满足相关条件的,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 1 万元购车补贴。
申请流程上,车主可通过线上申请和预约办理方式申请补贴。线上可登录网站 https://fgw.sh.gov.cn/zwfw_wx/,选择“汽车补贴申请”,或者使用“车信盟”APP 首页“购车补贴”提交补贴申请。持特殊证件的申请人,提交在线申请并收到审核短信后,还需拨打热线电话 400-820-3152 预约线下办理。
申请补贴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请人可以登录“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指定平台为车信盟微信公众号及 App。市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在受理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若存在申请人提交的本人身份信息不一致,旧车未完成注销或转让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车,新车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不符,补贴资金审核期间新车使用性质或归属改变,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符合相关实施细则等情形,会退回申请。
本轮置换补贴资金申请的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应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新车需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
个人用户必须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或者转让本人名下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才能享受一次性 10000 元的购车补贴。
旧车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在申请人名下,购买新车的发票开具时间、新车完成注册并取得证书和行驶证时间、线上流程发起时间、复议申请发起时间等都有相应规定。
申请人还需满足为个人消费者、新旧车主同一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等条件。旧车必须是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上海车辆牌照小型客车,且必须报废或者转让。新车必须是首次注册登记的纯电动小客车,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目录,销货方须在本市注册,新车注册登记的使用性质必须是非营运,完成注册登记后申请补贴期间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转让登记手续。
市民如对政策细则或申请流程有疑问,可以通过“车信盟”平台查询,或致电上述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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