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报废车补贴领取有时间限制吗?
惠州报废车补贴领取是有时间限制的。
补贴申请的活动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最晚申请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乘用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规定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条件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2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 1.5 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
办理地点有博罗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是惠州市博罗县城博罗大道中 1109 号,电话 0752-6211933 ;大亚湾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是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18 号,电话 0752-5182098 。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不收费。
办理条件是使用 10 年以上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 12000 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 10000 千克且小于 12000 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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