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报道一则案例:
23时的雨夜,一辆新能源汽车开着双闪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车门反锁,车窗紧闭!驾驶人在车内紧闭双眼且一动不动。高速交警赶到现场之后大声呼喊,可是司机依然没有反应。警官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随即破窗救人;可是在破窗之后随即闻到浓烈的酒气……事发时间是5月31日晚11时13分许。

驾驶员是33岁的姜某。
其在当晚于不同场合饮酒两次,据姜某交代,其大约喝了3斤白酒!
在醉酒之后,姜某计划从杭州市淳安县前往建德市的岳母家,并打算试一试其新购车辆的智能驾驶水平;在酒精的作用下,姜某荒唐的认为自己设置了“自动驾驶”即便被交警拦截,其也能辩称是自己并未驾驶车辆,而是车辆自行行驶。然而在行驶过程中,姜某醉酒并失去意识,双手脱离方向盘,随后激活车辆安全机制,车辆自行减速并停车。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没有自动驾驶!
你的车没有自动驾驶!
私家车都没有自动驾驶!
现在所有面向个人用户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全都没有自动驾驶能力,不论是权威部门对外的观点,还是推荐性国标里的明确解释;以及《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的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稿的解释里,全都明确了“组合驾驶辅助”不等于自动驾驶。
现在最先进的私家车也只是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的功能。
而该功能是明确需要司机保证行车安全的,司机不仅要保持清醒,同时还要持续观察路况和车辆运转情况;可以说驾驶现在的最先进的私家车,司机所需要进行的驾驶行为与驾驶最普通的汽车依然没有质的区别。

所以姜某的行为是典型的醉驾,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05mg/100ml。并且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于是姜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醉驾的代价还有注销作废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笔者认为姜某因醉酒驾驶和危险驾驶导致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其危险程度是非常高的,其行为应当终生禁驾。

所有司机都要从该案例中汲取教训,要知道不论汽车品牌方如何吹牛皮,现在都没有具备自动驾驶能力的汽车;参考姜某的案例,如果其行为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那么后果就可能没有上限了,而车辆制造商是不会为其制造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即便汽车品牌方曾经有过夸大的甚至虚假的描述,记录一删,还是难追责;所以不要把汽车品牌方的广告当真,更不能去做如此离谱的事情。

且预计未来即便有具备完全自动驾驶能力的汽车,酒后也是不允许驾驶的。
因为醉酒的司机可能做出任何预想不到的事情,其如果一个人在车里则很有可能做出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事情来;加之大量饮酒可能导致各类疾病的突发,考虑到一个人在车里可能造成的后果,法律层面上在未来也应当不会允许酒后用车。
不要有这个幻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