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3C认证包含哪些

2023-11-23 15:56:23 作者:蔡金盛

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

3C认证标志

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

目前的强制性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消防认证标志

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机动车灯具产品;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三、汽车行驶记录仪

四、车身反光标识;

五、汽车制动软管;

六、机动车后视镜;

七、机动车喇叭

八、汽车油箱

九、门锁及门铰链;

十、内饰材料;

十一、座椅;

十二、头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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