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朋友的车违章了,要扣分需要车主本人去吗

2023-12-14 17:06:16 作者:资讯小编

违章要消分,是需要车主本人到场的。必须驾照的本人到场,还要出示身份证。

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

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别人愿意接受扣分处罚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如果不是该车车主的驾驶人想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违章记分,就必须提前到交管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绑定之后才能处理该车辆之后的交通违章

而对于车辆面签绑定的条件为:同一驾驶人只能同时绑定不超过3台机动车;而同一机动车只能同时被不超过3名驾驶人绑定;同一驾驶人历史累计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能超过5辆。在窗口办理绑定业务的,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及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车主的身份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办理。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一)因交通违章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三)驾驶的机动车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的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三条采取传唤的,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传唤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使用传唤证。口头传唤的,应当当场告诉当事人;书面传唤的,应当制作《传唤证》,并在宣告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传唤证》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口头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要时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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