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生效 中法驾照互认法案正式批准通过
2021-04-29 15:00:48
作者:liuyunqing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近日,我们从海外媒体处获悉,法国总统马克龙和总理卡斯泰于已4月21日在《中法驾照互认》法案上正式签字,授权批准2018年11月23日在巴黎签署的《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和交换驾驶执照的协议》,这意味着“中法两国驾照互认”取得重大进展,该协议将于90天后生效。
具体来看
中国驾照要求:驾照必须在有效期内、驾照上显示的“初次签发时间”必须在2008年4月1日之后签发(符合GA482标准)、必须附带官方认证的翻译件;驾驶车型必须与驾照相符;驾照签发时本人需在中国有固定居所。
驾照互认: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法国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换“临时驾驶许可证”,免于体检和考试。
免试互换驾照:对于持长期签证(超过一年)来法国的,可申请“免试领换法国驾照”。(但“免试换领法国驾照”有条件,后文将介绍)。免试换领法国驾照需持本国驾驶证、驾驶证翻译件、护照、签证或居留证件。免试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学生及特殊签证优惠政策:持学生居留和法国外交部特殊签证来法国的人员可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驶驾照对应车型的机动车,且在整个学业及工作期间无需换法国驾照就可在法开车。
至于互通驾照具体如何操作,法国政府网站已经有和法国实现“驾照互认”的非欧洲国家“免试换领法国驾照”的统一规定指导,预计中国驾驶者也不会例外,大家可以参考该网站的信息。(图/文:太平洋汽车网 柳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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